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工作培训会议精神,对2016年1月1日以前符合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办理条件人员的申请办理工作即日起重新启动,办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,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所需资料如下:
1.以女方户籍地办理;
2.夫妻双方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原件;
3.4张夫妻双方2寸合影照;
4.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、身份证正反两面、结 婚证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复印;
5.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首页和本人页)。
望相互转告。
学校计生办
2016年12月13日